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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编写标准《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5-11-29 08:45|栏目: 标准化知识 |浏览次数:

在编制标准过程中,标准草案应附编制说明。标准草案是什么?GB/T 20000.1—2014《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给出了“标准草案”的定义:为了征求意见、投票(审查)或批准而提出的标准文本。也就是说,“标准草案”就是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因此,在编制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时,应同步配套编写标准《编制说明》。本文介绍标准《编制说明》的内容及其编写方法,以期对标准草案《编制说明》的起草提供借鉴和帮助。

No.1  编制说明的内容

标准《编制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1. 任务来源

2. 工作的简要过程

3.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情况(适用时)

4. 确定标准重要内容(如技术参数、指标、公式等)的依据(适用时)

5. 主要试验或验证分析报告的说明(适用时)

6. 重大分歧意见的解决过程和结果(适用时)

7. 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关系

8. 实施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9. 修改或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适用时)

10. 标准的发行范围和数量的建议

11. 涉密情况说明(适用时)

12.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适用时)

标准《编制说明》共包含以上12章,分为必备要素和可选要素。其中的3、4、5、6、9、11、12章有“适用时”标志的六章属于可选要素,应根据工作实际选写,仅在编写标准中出现该情况时才编写。若没有编写内容,则填写“不适用”。

No.2  编制说明内容的编写

下面,给出标准《编制说明》各章内容的编写要求和方法。

1. 任务来源

本章属于必备要素,应说明以下事项:

(1)下达任务的机关和下达计划文件的编号和名称

(2)项目名称及标准属性(国家或部门)

(3)计划种类(编制或修订)

(4)主编单位和参加单位

(5)计划项目代号

(6)编制期限

(7)编制目的

编制目的是要说明编制标准打算“统”什么,会达到什么效果,发挥什么作用,产生什么效益等,不应把标准立项论证报告中需求分析相关内容直接拷贝过来。

(8)标准范围

与标准正文第1章“范围”相同。对于在标准正文中不便详细展开描述的,在标准编制说明中可以对适用对象及可参照使用对象的类别、范围进行详细说明,以供标准在贯彻实施与监督时参考使用。

注意:

——“下达任务的机关”指的是标准化主管部门,而非标准主办部门;

——如果以上内容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发生变化,如项目名称、主编单位名称等,应在本章中进行说明。如果在编制过程中更改了标准项目名称,且已履行了规定的手续。在本章中仍应当使用下达任务时的名称而不使用更改后的名称,以保持与下达文件的一致性。同时,应在标准《编制说明》第2章中简要说明更改名称的过程,在第4章中具体说明更改名称的理由。

2. 工作的简要过程

本章属于必备要素,是标准的基本内容,主要目的是说明标准编制过程符合规定要求。具体说明标准技术内容在各主要节点所达到的状态,解决的主要问题;说明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重要事项,如变更了标准名称、推迟完成时间等。

本章说明标准的编制过程,一般包括:

(1)成立编制组、确定标准编制大纲阶段:完成任务书(或合同)与开题评审。

(2)初稿编制阶段:开展调研,搜集资料,完成初稿编制。

(3)征求意见稿编制阶段: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制,进行征求意见和研讨。

重点说明,发出征求意见函的时间、发送的所有单位的名称、单位的数量、返回意见份数和意见条数、采纳/未采纳/部分采纳的条数;召开征求意见稿讨论会的时间、所有参加单位的名称、代表的人数、提出意见条数和采纳/未采纳/部分采纳的条数。

(4)送审稿编制阶段:完成送审稿编制,进行审查验收。

重点说明,召开送审稿审查会的时间、所有参加单位的名称、代表的人数、提出意见条数和审查结论;

(5)报批稿编制阶段:完成报批稿编制,上报标准报批文件。

3.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情况

《标准化法》规定,国家积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推进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采用国外先进标准应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水平为目标,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国标准体系,有针对性地采用适应我国标准体系的项目和内容。

如果在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则本章应说明采用的标准和具体内容,有无删减和修改等。

如果在标准中没有直接采用,而是参考了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则不在本章说明。参考情况可列在第4章中说明。

4. 确定标准重要内容的依据

标准编写规则GJB 0.1A—2024中8.9.1规定,标准应规定需要遵守的准则和达到的要求以及采取的技术措施,不宜叙述其目的或理由。标准中仅规定要求,不阐述理由。对很多重要问题(如技术参数、指标、公式等),包括标准关键技术内容的分析、确定过程难以在标准中进行具体说明,因此在本章对标准中重要内容的依据进行说明。这里的依据可以是上层标准和相关标准的直接引用,可以是使用的需求(合同/协议的要求)、成熟工程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固化,也可以是权威材料的引用,也可以是试验的结论、科学的推理或计算结果等等。本章对标准中的重要内容,包括技术参数、指标、公式等,逐一做出说明。每个条目一般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规定该内容的理由及考虑、权衡各方面的因素;

——依据和来源;

——背景资料及相关资料。

本章是《编制说明》的重点内容,以便审查标准和查证确定标准内容的依据和原因。本章之所以为可选项,是因为有些标准(如术语标准、符号标准)一般没有关键的技术指标和内容。

在本章中,应首先对本标准的标准化对象的情况和标准中规定的范围做出说明,然后说明标准中重要内容的依据。标准化对象主要包括:

——标准化对象的基本概念与分类,相关产品发展过程与趋势;

——标准化对象的任务、用途;

——标准化对象的应用平台、使用方式和使用时机;

——标准化对象的逻辑组成或物理组成、相应作用;

——标准化对象的基本功能、性能指标。

修订的标准项目除了做出上述说明外,本章还应说明原标准存在的问题,从增加、删除、修改方面分别说明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并给出新旧标准的对比。

从计划管理来讲,标准编制计划一经下发不宜改变标准项目名称。对于有名称调整的标准项目,除了履行必要的手续外,在本章应从技术角度说明更改标准名称的具体理由。

5. 主要试验或验证分析报告的说明

本章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标准技术内容的科学性、成熟性和实用性,给出对标准中的一些性能指标、要求和试验方法等进行试验或验证的相关情况和信息。

属于下述情况的,可安排试验验证:

(1)必须改变国外先进标准的某些重要技术要求(如频率、电压),通过分析研究仍无充分把握时;

(2)对国外先进标准的某些内容有重大疑点,经分析研究难以解决时。

如果制定标准需要进行试验或验证分析,则应编写本章。对试验验证报告内容的总结和分析作出说明,包括试验或验证中的重要内容,如方法、公式、参数、条件、设备等。采用国外先进标准时,应开展必要的试验验证工作。应多分析、少试验。凡是能依靠收集到的资料,通过分析研究解决的,不安排试验验证,直接采用。力求和产品型号研制、生产、使用等科研任务相结合,充分利用已有的试验数据和结论。

6. 重大分歧意见的解决过程和结果

标准草案的形成过程是反复征求意见的过程,各有关单位及人员对标准的内容、文字表述等有不同的认识,出现分歧意见是必然的。在本章中,应将重要的分歧意见逐条列出,如实地记录重大分歧意见、解决过程及结果,主要目的是确保重大问题及问题解决过程的可追溯性。

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分歧意见往往出现在新的、较重要的、较敏感的问题上(有些未被采纳的意见有可能是正确的而暂时未被大家认识的意见),如标准名称、适用范围变化说明;关键指标变化情况,如增加、删除或指标变更情况;关键指标检验或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法、试验数据处理方法或评定方法等。

对《标准意见汇总处理表》中的未采纳的和部分采纳的重大分歧意见,应将这些意见及理由写入本章。在每个条目中,一般应说明以下三方面内容:

(1)如实地阐明各自的分歧意见;

(2)进行客观、充分地分析;

(3)是否采纳的结果及理由。

7. 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本章属于必备要素,应说明本标准贯彻执行了有关法律、法规,与相关的标准协调一致。目的是为了确保标准技术内容的合法性、唯一性和标准体系的兼容性。

(1)本标准与法律、法规的关系

标准编制中必须贯彻实施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组在编写《标准编制说明》时,要据实分析本标准是否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一致。下面通过示例说明。

示例1:

GB 3100《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 3101《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T 3102《量和单位》是量和单位的系列国家标准。上述国家标准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及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等法规要求。

示例2:

GB 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要求,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符合相关法规对交通安全和产品质量的要求。

(2)本标准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依据标准相关性查询报告和标准化对象实际情况,具体列出本标准的相关标准。对本标准与相关标准具体内容的区别,应做出说明。说明与本标准的关系(如上、下层关系和配套关系等)、内容上的区别。分析的结论是本标准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是否合理,其他标准是否能够替代本标准。

必要时,与本章内容结合,在第9章提出修改、废止现行标准的建议。

GJB 0、GJB 832等标准是编写任何军用标准均必须遵循的标准,在本章中不需说明本标准与这类标准的关系。

8. 实施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本章属于必备要素,应从标准编制者的角度提出推进标准实施必须的配套政策、保障条件和保障措施等。

本章应对标准发布后如何贯彻实施提出具体的措施建议,一般包括:需要什么样的配套政策支持标准贯彻实施;需要建立什么样的保障条件;如何组织宣贯、培训等。

在提出建议时,建议应尽量具体,供上级主管部门决策时参考。

9. 修改或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下列情况应编写本章:

(1)如果本标准与现行有关标准不一致,需修改或废止现行有关标准时;

(2)如果本标准是修订标准,涉及老标准到新标准的过渡处理时。

结合第7章“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关系”的分析说明内容,对技术要求不一致、不协调的现行有关标准,提出修改、修订或废止建议,并详细说明理由及依据。

10. 标准发行范围和数量的建议

本章属于必备要素。鉴于各类标准规定和约束的范围不同,发行范围和出版数量差异较大。本章的目的是从编制者的角度,根据专业覆盖面,提出合理建议,以尽量避免欠印刷造成的不够使用和过印刷造成的浪费。

建议发行数量按照标准的一个复审周期(5年)提出。

对于涉密标准,应明确预计相关的标准使用单位及预计使用数量。

示例:

建议本标准在XX领域及相关领域的业务管理、科研、生产、检验、试验、使用、修理、教学等单位范围内发行。建议5年内发行数量300份。

11. 涉密情况说明

本章属于必备要素。标准密级的确定应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执行。有关保密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军队保密条例》等。

(1)在标准编制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的规定,确定标准中的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

(2)根据《军队保密条例》中“军事秘密的范围和等级”规定,确定标准中的内容是否涉及军事秘密。

本章的内容是说明本标准的密级,确定密级的依据,不应列出涉密内容,由主编单位的保密鉴定机构作出结论。

12. 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章的内容是在标准编制过程中,需要标准编制的主办部门关注的其他相关问题。

本章可列出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的参考资料。列出的资料不应包括必须执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这些文件应在第7章描述。也不应包括在标准正文中引用过的标准以及GJB 0、GJB 832等标准编写依据的文件。

标准及《编制说明》编制过程中参考资料一般包括:

(1)标准:列出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不加书名号);

(2)法规:列出法规类文件名称(加书名号)、发布机关、发布日期和文号;

(3)专著:列出主要责任者,书名,版本,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4)连续出版物(如期刊、年度出版物):列出主要责任者,出版物及其文献题名,版本;

(5)专业工程资料:列出资料名称(加书名号)、编写单位与时间,版本。

参考资料的格式可参照GB/T 7714《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规定。

本章还可列出标准编制组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No.3  编制说明的格式

《编制说明》的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主办部门,项目代号,起草单位,填报时间。统一为三号字体,居中。其中:

——项目名称应与下达的科研计划一致;

——主办部门应与标准“前言”中的“提出部门”一致;

——项目代号应与下达的科研计划一致。

——起草单位应与下达的科研计划一致,列出主编单位的全称

——填报时间精确到“月”。

《编制说明》的编写模板应使用统一编制的电子模板。各章标题为四号黑体;正文采用四号仿宋体。行间距宜为25磅。其他参照GJB 0的规定。

《编制说明》是对标准编制过程的介绍及对正文内容的说明,应站在全局的高度,重点要对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对于新制定的标准,重点是说明标准如何“从无到有”,主要是讲清楚技术内容的确定依据、原则、技术指标选择理由等,但不要重复条文内容;对于修订的标准,重点是说明标准如何“从有到优”,除了阐述改成了什么,更应讲清修改了何处,为何修改,修改的依据等内容。

完整、详实和准确的《编制说明》有助于标准审查机构和标准管理部门了解、认识和理解标准,将加快标准审查、报批及发布的进度,是标准编制工作的重要文件。标准编制人员及编制单位不仅要编写高质量的标准草案,同时也要编写高质量的《编制说明》。

 

来源:西安融军通用标准化研究院,作者续志伟。内容系原作者个人观点,转载仅为分享,供学习交流。如有侵权或任何异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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