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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1—2020的“规范性引用”到底怎么判定?

发布时间:2025-08-04 13:56|栏目: 标准化知识 |浏览次数: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众留言版块新公开一条关于GB/T 1.1—2020的留言,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对留言进行了回复。

公众留言一:请教下GB/T 1.1—20209.5.4.2.1条款内容。就是该条指出任何文件中,由要求型或指示型条款提及文件”“规范标准中,由按照提及试验方法类文件均属于规范性引用。举个例子,如果条款表述“XXX按照XXX(非试验方法类文件)执行/处理……”为指示型条款(祈使句)的话,为何该标准9.5.4.2.1条特意列出b)款的描述形式,这与a)款不是重复了吗?

公众留言二:首先,帮忙确认“XXX按照XXX(包括试验方法类等所有类型的文件)执行/操作/测定。是否为指示型条款(祈使句)。其次,如果是指示型条款(祈使句),标准9.5.4.2.1b)款是否有存在的必要,不会跟a)款重复吗?还是说b)款内容强调的是在规范标准中,示例中的表述形式是要求型条款,提及试验方法类文件是作为定语修饰特性,而且并不是一定要做验证,而a)款中的指示型条款是一旦声明符合所在标准,就一定要去做的,含义不同,对吗?

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回复:a)款是通用要求。b)款举例说明规范类标准的表述形式。c)款举例说明指南类标准的表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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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回复截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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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回复截图二

作者以自己对GB/T 1.1—2020的学习体会,对9.5.4.2.1b)有不同理解。

解答公众留言的前提是必须搞清楚公众留言的核心困惑是什么。综合公众两条留言中的关键信息,作者认为,公众的困惑是:GB/T 1.1—20209.5.4.2.1b)是否为指示型条款,为什么会是规范性引用的一种表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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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1—20209.5.4.2.1

首先,根据GB/T 1.1—2020,什么是列项。GB/T 1.1—2020中表2给出了标准化文件可能具有的层次。第7章规定了层次的编写,7.5明确:列项是段中的子层次,用于强调细分的并列各项中的内容。列项应由引语和被引出的并列的各项组成。因此,9.5.4.2.1中的a)、b)、c)和d)是并列关系,认为a)为通用要求,b)和c)为分别举例说明,可能不妥。实际上,a)、b)、c)和d)互相独立,并不存在任何交集。

 标准化文件可能的层次及其编号(摘自GB/T 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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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a)、b)、c)和d)之间是并列关系,互相独立,a)、c)和d)互相独立可能没有争议,可能有困惑的就在对于b)的理解上,即规范标准中,由'按照'提及试验方法类文件规范标准是规定产品、过程或服务需要满足的要求以及用于判定其要求是否得到满足的证实方法的标准,因此,规范标准的核心技术要素就是要求和证实方法,起草规范标准的标准——GB/T 20001.5—2017《标准编写规则  第5部分:规范标准》中6.3.5.1给出了用以表述要求的要求型条款的典型句式,其中就包括公众留言中所提到的一种表述形式,同时也是GB/T 1.1—20209.5.4.2.1b)示例的表述形式,见下图红框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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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0001.5—20176.3.5.1

可以确定,GB/T 1.1—20209.5.4.2.1b)示例甲醛含量按GB/T 2912.1—2009描述的方法测定应不大于20 mg/kg”的表述为要求型条款,其中的词性为介词,而以祈使句作为指示型条款的表述一般以动词开头,比如开启记录仪,因此,9.5.4.2.1b并非指示型条款,而规范标准中证实方法为核心技术要素,有必要对由按照提及试验方法类文件作为规范性引用的形式进行单独明确。

再者,再谈谈对于GB/T 1.1—20209.5.4.2.1c)的理解。标准化工作者都清楚,指南标准是以适当的背景知识提供某主题的普遍性、原则性、方向性的指导,或者同时给出相关建议或信息的标准。起草指南标准的标准——GB/T 20001.7—2017《标准编写规则 第7部分:指南标准》中明确,指南标准通常包含指导、建议或信息等,在表述上,指导宜使用推荐型条款或陈述型条款,建议应使用推荐型条款,信息应使用陈述型条款,指南标准中不应含有要求型条款。因此,GB/T 1.1—20209.5.4.2.1c)才会明确指南标准中由推荐型条款提及文件作为规范性引用的形式进行单独明确

最后,确实仍然有相当多的标准起草人员对于规范性引用和资料性引用混淆不清,GB/T 1.1—2020是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性标准,有必要加强学习领会。

 

来源:标准知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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