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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国家标准立项与制定全攻略

发布时间:2025-03-05 14:09|栏目: 标准化知识 |浏览次数:

在当今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标准化已成为国际贸易和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关键支撑。国家大力提倡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参与标准化工作,并根据参与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各地政府也大力鼓励本地企业参与标准编制,当地企业参与国内标准建设的数量直接反映该区域在国内各领域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国家标准是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计划和组织草拟,并统一审批、编号和发布的标准。旨在规范生产和服务,确保产品和服务符合统一的技术和安全标准,是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不仅能够显著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品牌影响力,获市场先机,促技术创新,增合作机会,促高质量发展,还可以享受政府奖补、税收优惠、招投标加分等政策,助力企业上市和项目申报,而且对推动整个行业的进步乃至国家经济的长远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价值。

一、主管国家标准申请的部门

主管国家标准申请的部门也叫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依据授权批准发布;负责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编号和批准发布。

二、提出国家标准立项提案的机构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企业集团、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项提案。

三、可以制定国家标准的领域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对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包括下列内容:

(一)通用的技术术语、符号、分类、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要求和互换配合要求;

(二)资源、能源、环境的通用技术要求;

(三)通用基础件,基础原材料、重要产品和系统的技术要求;

(四)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

(五)社会管理、服务,以及生产和流通的管理等通用技术要求;

(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通用技术要求;

(七)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的技术要求;

(八)国家需要规范的其他技术要求。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四、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条件

1. 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

2. 符合国家标准的立项范围和指导原则;

3. 市场和企业急需,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对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推动作用;

4.政府急需,对规范市场秩序有推动作用;

5.符合国家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政策;

6.同现行国家标准没有交叉;

7.属于申报单位的业务范围;

8.提交国家标准草案;

9.完成期限不超过三年。

五、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来源

1.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企业集团、各技术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条件的要求,提出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建议。

2. 向社会征集。

1)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实行常年公开征集制度;

2)任何单位均可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立项条件提出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提案。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行业,企(事)业单位所属组织或个人的立项申请,还须经所在单位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查推荐。

六、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提案上报

1. 提案上报

报:行业部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直接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报:标准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

项目建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制定或者修订的必要性;

2)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

3)标准的主要内容;

4)完成时限;

5)其他有关情况。

《项目建议书》必须使用指定的统一格式的电子模板制作,可在“国家标准化业务管理平台”资料阅读栏目下载《项目建议书》电子模版。

2. 项目处理

1)国家标准委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进行初审

2)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确定之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国家标准委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条件,组织有关国家标准管理机构、行业部门进行协调,经协调一致的项目,列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并下达给各技术委员会。

4)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没有归口技术委员会的,国家标准委指定业务相关的技术委员会承担。

3. 立项下达

1)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每季度下达和公布一次。

2)急需项目随时立项下达和公布。

3)立项下达有计划通知。

4)各技术委员会接到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后,应及时转发到项目的起草单位,并做好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执行的监督检查。

七、国家标准制定流程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根据国家有关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向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可以向技术委员会提出。鼓励提出国家标准立项建议时同步提出国际标准立项申请。

我国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程序分为快速程序和常规程序。

快速程序:在正常标准制定程序的基础上省略起草阶段或省略起草阶段和征求意见阶段的简化程序(见GB/T 16733《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及代码》)。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可申请采用快速程序。

1) 等同采用或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制定国家标准的项目,可省略起草阶段;

2) 等同采用或等效采用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国家标准的项目,可省略起草阶段;

3) 现行国家标准的修订项目,可省略起草阶段和征求意见阶段(或省略起草阶段);

4) 现行其他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的项目,可省略起草阶段。

常规程序包括九个阶段:预备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和废止阶段。

1)预备阶段。预备阶段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提案方提交的项目建议进行评估的过程。在预备阶段,技术委员会要对项目建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估、投票。对于投票通过的项目建议,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报送基于该项目建议完成的标准项目提案。

2)立项阶段。立项阶段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报送的项目提案进行审批的过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项目提案进行评审。基于评审意见,对于批准的项目提案,下达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3)起草阶段。起草阶段为成立工作组,起草完成工作组讨论稿的过程。在此阶段,工作组按照项目计划的安排开展起草工作,包括对标准制定目的进行确认,与国际相关标准进行比对,对相关事宜进行调查分析,完成技术指标的试验和验证工作,编写工作组讨论稿。工作组对工作组讨论稿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接收工作组讨论稿,登记为征求意见稿。

4)征求意见阶段。征求意见阶段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过程。征求意见的范围至少包括本技术委员会所有委员,征求意见的方式包括分发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在工作平台等网络系统公开或在相关公共媒体上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为2个月。征求意见结束后,工作组汇总并处理收到的反馈意见,根据处理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提请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技术审查。如果反馈意见分歧较大,工作组可修改征求意见稿后,提请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做二次征求意见。

5)审查阶段。审查阶段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送审稿进行审查的过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送审稿等文件分发给本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进行审查。审查方式分为会议审查和信函审查。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会议审查召开日期或信函审查截止日期一个月前分发送审材料。审查后,委员统一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平台上投票。审查未通过的,由工作组根据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再次提交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送审稿通过审查后由工作组根据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形成报批稿,由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报送报批稿等相关材料。如果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代管,则由该部门对报批稿及相关工作文件进行审核后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6)批准阶段。批准阶段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报批稿及相关工作文件进行审核和批准的过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要从程序和形式方面对报批稿进行审查。经审核报批稿及相关工作文件满足标准制定的相关要求的,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报批稿成为标准,给予标准编号后纳入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7)出版阶段。出版阶段为标准出版单位出版标准的过程。出版标准的文本形式可以是纸文本,也可以是电子文本。

8)复审阶段。复审阶段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标准的适用性进行评估,并作出复审结论的过程。在复审阶段,技术委员会通过评估作出下列复审结论:①修改标准;②修订标准;③标准继续有效;④废止标准,并形成复审报告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查复审报告,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复审结论作出相应决定。

9)废止阶段。废止阶段是对复审阶段决定废止的标准予以公告废止的过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废止公告,标志着标准被废止。

八、国家标准立项前期准备

1. 检索查新与标准级别确定

在立项之前,首先需要对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检索查新,以了解是否有相同或相近领域的现有标准。如果没有,则可以考虑立项。此外,需要确定标准的级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指导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地方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通常涉及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而推荐性国家标准则是为了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等需要。

2. 标准名称的确定

标准名称应该简洁明了,能够突出标准的主题,并且易于与其他标准区分开来。标准名称的措辞应包括引导要素(可选)、主体要素(必备)和补充要素(可选),以确保标准的明确性和唯一性。

3. 立项目的的明确与理由充分

立项标准应紧密结合行业发展和国家标准化改革方向。在申报前,应进行广泛而深入的调研,对申报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并对生产企业情况以及其他标准进行比较分析。立项标准应当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增强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4. 提交必要的材料

标准立项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立项申请:内容需要完善、完整、真实详细。

(2)标准草案: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标准草案,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

(3)预研材料:包括项目涉及的标准化对象产业发展情况、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协调性、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及标准验证情况、国内外标准情况和是否合规采用国际标准等。

(4)项目申报公文: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扫描件。

5. 注意事项

在立项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标准内容遵守强制性标准,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

(2)制定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3)标准中涉及的专利应当是必要专利,其管理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九、国家标准制定周期与成果

1. 标准制定流程——立项阶段(12个月)

(1)编制标准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3-6个月)

(2)向标委会提交立项材料(1-3个月)

(3)标委会组织全体委员投票(四分之三通过)(1个月)

(4)直属标委会:向国标委会分管处室提交立项材料(1个月-3个月);非直属标委会:向主管部门标准管理处室提交立项材料,通常组织专家审查后盖章向国标委分管处室提交立项材料(6个月-12月)

(5)国标委分管处室审核后转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进行立项审查(1个月)

(6)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组织专家对标准进行立项审查并给出立项意见(3个月)

(7)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根据专家意见,向专业处室提交立项建议(1个月)

(8)国标委专业处室审核后汇总,对审核后拟立项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公示(15天-30天)

(9)公示没有异议的拟立项标准,经国标委委务会审议后下达立项任务(2个月)

2. 标准制定流程——工作组阶段(8个月)

(1)组建项目组,依据任务书要求(12-18个月)制定研制计划

(2)组织专家研讨,编制标准工作组讨论稿(6个月)

(3)对工作组讨论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2个月)

3. 标准制定流程——征求意见阶段(4个月)

(1)召开标准征求意见专家会,对专家意见进行修改(1个月)

(2)通过国标委网站和其他渠道,向社会和特定渠道公开征集意见(2个月)

(3)对征集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标准送审稿(1个月)

4. 标准制定流程——送审阶段(1个月)

召开标准审查会,全体委员参加,对专家意见进行修改(1个月)

5. 标准制定流程——报批阶段(2个月)

(1)标委会组织制定报批材料,组织所有委员投票(1个月)

(2)直属标委会将报批材料报国标委专业处室(1个月);非直属标委会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国标委专业处室(6个月)

6. 标准制定流程——审查批准阶段(6个月)

(1)国标委专业处室委托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进行审查(2个月)

(2)出版社对标准进行出版审核(1个月)

(3)国标专业处室汇总并提交委务会审议(3个月)

(4)批准发布,并赋予标准号

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前七阶段的成果分别为:

——新工作项目建议(Preliminary Work Item,PWI);

——新工作项目(New work item Proposal,NP);

——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Working Draft(s),WD);

——标准草案送审稿(Committee Draft(s),CD);

——标准草案报批稿(Draft Standard,DS);

——标准出版稿(Final Draft Standard,FDS);

——强制性国家标准(GB)、推荐性国家标准(GB/T)或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GB/Z)。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提出,到2025年,国家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8个月以内。关于国家标准平均制定周期。标准的制定周期是指从标准立项到标准报批所经历的时长。国家标准平均制定周期是一定时期内所有国家标准制定周期的平均时长。截至2020年底,我国国家标准平均制定周期为24个月,而德国等发达国家已将国家标准制定周期目标设定为18个月。

为了响应《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关于缩短标准研制周期的精神,《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中对国家标准研制周期有了新的提法:制定国家标准应加强预研和前期工作,严格起草过程管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项目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稿的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修订项目一般不得超过18个月。推荐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稿的期限不得超过18个月,修订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不得超过16个月,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不得超过12个月,与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同步执行的外文版项目应在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后90天内完成报批。针对市场急需、消费需求大的新技术新产品,优先适用国家标准制定快速程序,缩短研制周期。

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好处

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意义与好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企业战略形象

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可以提升其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形成共识:“一流的企业做标准,二流的企业做品牌,三流的企业卖产品”。这种参与有助于企业在公众心目中建立权威和信任,从而提升整体品牌形象。

2.保护自我发展壁垒

通过参与国家标准制定,企业可以确保其产品和服务符合高标准,这有助于阻止竞争对手的进入和模仿。例如,科技公司通过参与通信行业的技术标准制定,可以确保其技术的先进性和独特性。

3. 树立行业领导品牌

企业通过参与国家标准制定,有机会成为行业的领导者,推动行业发展和变革。这有助于企业在市场中树立领导品牌的地位,赢得消费者和合作伙伴的信赖。

4. 拥有规则话语权

参与国家标准制定使企业能够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企业可以通过标准的制定与制定过程中的决策,塑造行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从而获得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5. 抢占市场先机

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可以使其更早地了解和把握行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从而及时调整自身的战略和产品,抢占市场的先机。例如,电子产品制造商参与下一代移动通信标准制定,可以提前研发和推出符合新标准的产品。

6. 企业涉标调整幅度较小

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可以使其在投标时需要进行的调整幅度相对较小。通过与标准保持一致,企业能够减少重大的产品改进和生产线调整。

7. 赢取更高的发展平台

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可以与政府、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企业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获得更高的发展平台。例如,新能源公司积极参与清洁能源行业的标准制定,可以与政府合作开展项目,并与其他相关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8. 获取政策奖补和优先支持

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可以获得省、市、区县各级政府的奖励资金,以及在政府招投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等方面的优先权。

9. 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可以证明其在行业内的地位,提高参与标准起草的企业核心竞争力。可在招标项目上得到分数优势,有助于企业提升竞标的成功率。例如,标准公开出版后,企业可以向客户展示标准全文,政府工程、重点工程、形象工程等工程的优先建设权、入围设置权、标的设计权,会特别邀请标准起草企业、专利持有企业等技术含量高的企业参加合作。对于准上市或有上市计划的企业有较大的推动作用,也有利于融资估值提升。

10. 参编人员职称评定、岗位晋升

标准纳入科技成果范畴,视同起草人在同级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体现了个人极高的专业性、权威性、荣誉性,并可作为起草人中高级职称申请的重要条件之一。


来源:西安融军通用标准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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